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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微软支付7.5亿美圆求和解 要闻概述:美国在线—时代华纳代表旗下的网景通讯公司于2002年1月正式起诉微软公司,指责微软使用不正当的竞争手段,与电脑制造商达成协议,通过“捆绑销售”的方式逐步排挤网景公司的浏览器软件,以达到垄断该产品市场的目的。2003年5月29日,微软公司宣布于“老冤家”美国在线—时代华纳公司就持续16个月之久的反垄断案达成和解:微软同意向美国在线—时代华纳公司支付7.5亿美元,允许后者使用微软的浏览器技术和在线技术,双方还同意在数字化媒体的发布和技术方面展开合作。 站长简评:俗话说“冤家宜解不宜结”。作为全球第一大软件制造商的美国微软公司向美国在线—时代华纳公司支付7.5亿美元,也许是九牛一毛;但就个案而言,7.5亿美元应该是一笔巨额赔款,可贵的是双方能化干戈为玉帛,实乃“双赢”之举。看来,商战中的敌我界限越来越模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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