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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侵犯版权几乎疯狂 要闻概述: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日前审结一起历时2年的特大学术期刊著作权侵权案,终审判决侵权方——重庆维普资讯有限公司立即停止侵权,停止复制出版发行活动,赔偿包括中华医药会、中国科学杂志社等2000家杂志社、期刊编辑部损失共计535527.2元。据此案原告诉讼代理人介绍,1999年6月以来,维普公司未经国家出版管理部门批准,不顾各学术期刊、杂志社编辑部的强烈反对和严正警告,肆无忌惮地将我国出版的8000多种学术期刊采用扫描录入方式,以原版、原文制成《中文期刊数据库》(又名为《中文科技期刊数据库》),并以光盘、硬盘、互联网为载体大肆进行出版发行。2000年10月,受到侵权的全国2000多家杂志社、期刊编辑部起诉维普公司,经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和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的一审和二审审理,最终作出上述判决。(据新华社) 站长简评:维普公司非法复制发行涉及8000多种期刊,侵犯2000多家杂志社、编辑部的著作权,且属明知故犯。真可谓“胆大妄为”、“无法无天”,达到疯狂程度。法院判决停止侵权,赔偿损失,乃理所应当。依本站长愚见,维普公司的行为已涉嫌刑事犯罪,触犯刑法第217条,不知有关部门是否依法追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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