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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申请“非典”商标注册 要闻概述:“非典”一词现在可谓家喻户晓,有关“非典”的新闻也层出不穷。这不,有消息说2003年5月7日,山东淄博张店区的王先生向当地商标事务所申请“非典”商标注册,要求在啤酒、矿泉水、汽水、葡萄汁等食品中,申请注册“抗非典 商标。另据说早在4月中旬,淄博周村建联药店的刘经理向商标事务所提出商标注册申请,要求在医用制剂、疫苗、药物胶囊、水剂等10种药物上,注册“非典”、“非典康”、“非典抗”商标,在医疗器械方面注册“非典”商标。有关部门受理了申请,但能否成为注册商标,需要等待。 站长简评:商标是商品和服务的标识。一般来讲,商标经注册而受保护。有些商标注册后经投入大量人力财力物力而被公知;有些商标经长时间的使用维护而驰名;有些商标因名人效应而家喻户晓。这些都记录了权利人的大量付出。将“非典”作为商标申请注册,尽显投机心态(商标意识值得肯定)。尽管“非典”妇孺皆知,但在国人心中的影响未必良好,且已成为有特定含义的医学专有名词。对注册“非典”商标的前景,本站长并不看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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